6月17日,北汽蓝谷发布公告,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北汽新能源”)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(含30亿元)的公司债券。
公告显示,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,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、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用途。
同日,北汽蓝谷发布关于指定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的公告,称在未正式聘任新任经理期间,由副经理何章翔代行经理职责。